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估价机构如何产生?
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10-06-04 | 163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,愿意接受估价业务委托的估价机构可以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登记,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登记的估价机构资料在现场进行公示,由被拆迁人对公示的估价机构进行投票确定,根据实际投票数中有效票的相对多数确定评估机构;前两位估价机构得票数相等的,由拆迁管理部门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估价机构。


投票、抽签的过程及结果应予公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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