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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
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10-06-03 | 29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。拆迁租赁房屋的,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;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:(一)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


择货币补偿的;(二)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;(三)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;(四)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。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、租用公房凭证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,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。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,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和租用公房凭证、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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