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不管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,我们作为被拆迁人,就案件本身来讲,我们胜诉的不多。我们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目的是查看对方的证据材料,从这些证据材料中找出对我们有利的东西,抓住对方的弱点。只有我们把握住对方的弱点,他们才能和我们真正的谈判。否则象大多数被拆迁户那样,仅仅局限于自己这一方的事实问题。是很难达到取得合理的能满意的结果的。我们的目的不是案件本身的结果,而是最后我们能取得的补偿提高了。对我们来说,最后补偿提高了就是胜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