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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
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10-06-03 | 31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,按成本价适当补偿。


  1,农村小型水库


  水库水面(灌溉与养殖兼用)每亩补偿9000元;


  水库水面(灌溉)每亩补偿6000元;


 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100元。


  2,农田灌溉水利设施


  小型闸门(砼结构)每个补偿5000-10000元;


 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1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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